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告变更>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(第二阶段)更正公告(第二次)(2024-JQ05-F1309)
公告变更
天津市
公告内容
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集成和融合应用试点建设(第二阶段)更正公告(第二次)(****-JQ**-F****)
本项目招标文件价格分、商务评审标准分值等内容进行了变更,供应商需重新线下申领最新版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(前期已申领的需重新申领),并按最新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活动。若未按最新要求响应,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招标文件线下申领时间、地点、方式
(一)申领时间:****年3月**日至4月8日,每个工作日的上午**:**至**:**,下午**:**至**:**(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
(二)申领地点: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***号采购服务大厅。
(三)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:(模板详见附件)
1.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(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);
2.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;
3.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,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(不含投标当月)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;
4.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(事业单位、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);
5.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;
6.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;
7.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:第一阶段《入围通知书》(提供第一阶段《入围通知书》复印件)。
- 申领方式
线下发放。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,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。
(五)招标文件售价:凭有效申领材料,免费提供。
其余内容不变。